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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伪教育  

2016-06-07 12:20:13|  分类: 教育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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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伪教育作者:中小学校长之家

       时下,许多教育思想如洪水泛滥般涌进学校。比方说赏识教育,激励教育等。对学生进行欣赏,激励是可行的。它可以激发学生某些方面的兴趣和爱好。但一些学校,集体却发展到认为表扬可以横扫一切问题。对学生只能表扬不能批评。绝对不敢提“惩罚”二字,更不要说施行“惩罚”了。教师们谈“惩”色变,谈“罚”心惊。久而久之,必然会给学校,班级的管理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

      据多年的教育经验告诉我,过度的表扬,夸奖会造成学生认识方面的两类极端问题,一类是过分欣赏自我和苛求社会;另一类是心理失衡,在认识上把社会理想化,对自己缺乏信心。在价值观上,也会两种极端,一种是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缺乏社会责任感,只想索取,不思奉献。另一种是看不到自己的独特价值,只求生存适应,不求发展创造。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和社会实践知识的丰富,他们不再会轻易地吸纳父母,老师那种表面上的夸奖。“今天的教育是让孩子睡好觉,明天不跳楼。”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时刻保持一种清醒。给学生一个健康,向上,乐观的心态非常的重要。现在的学生他们都还是一些不成熟的个体,会在行为举止方面有一些不文明,不礼貌的东西。因为不成熟,所以他们有可能意识不到它们的危害。我们应该让学生知道,一个人有了缺点和错误就要正确认识,勇敢面对,承担应有的处罚和教育,树立起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这有利于个体的健康成长。而现如今,片面的赏识和鼓励,淡化和削弱了惩罚教育,有些地方甚至不敢涉及。这是一种畸形的认识和发展。

    著名的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教师在不违背职业良心的情况下,恰当而又合理地运用惩罚教育,不但能提升自己驾驭课堂的能力,提高教学效率,营造一个公正,公平的教育教学环境,而且还能纠正学生的不良习惯和行为。培养出一个个健康向上的个体。
    适当合理的惩罚有助于培养学生健康的身心发展。身心发展是指作为复杂整体的个体在从生命开始到生命结束的全部人生过程中,不断发生变化的过程。学生是一个发展,变化的生命体,是在社会环境中发展变化的。这一过程,不但受自身的影响,还受到外部环境及他人的刺激。是一个从未知到认识到知道的过程。除了要遵循某些约定束成的规定外,还有其自身发展的盲区。当学生的言行和举止影响,危急,危害到他人,集体,社会的利益时,老师对具体的错误给予一定的批评和惩罚是非常有必要的。批评帮助学生明辨是非,指出错误在那里,注意改正。惩罚是让学生明白应对自己的过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当有学生在课堂上讲话或做小动作影响到别人时,老师让其站着听课。一方面他(她)可以感受到群体的力量带给他(她)的压力。另一方面他(她)还可以从中感悟到因无益的言行和举止造成后果。


    生命的价值在于承担责任而不是推卸责任。重塑学生健康的人格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在必要时,采取一定的非必要的不过激的手段。让学生明白:每个人获得的自由应该是相对的,当你侵害别人的自由时,就要以限制你的自由作为惩罚条件,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应该是可行的。
    惩罚学生是为了尊重学生,要以尊重学生为前提学生是社会的人,现实的人,犯错误是正常的。相反不犯错误却是不正常的。一个人犯了错误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大量的事实表明认识自己错误的人,都会有承担责任,接受惩罚的心理准备。为求得心理上的平衡,不进行适当的惩罚是不符合科学发展的原则的。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认为:“惩罚是必须的,没有惩罚犹如磨盘没有水。并以树木如果不常加修剪,它们便会回复到它们的野生状态为例,强调惩罚的重要性。
    在对学生进行惩罚教育时,一定要注意时机,环境和学生的心理,性格。另外还要根据事实的具体情况,认真分析其不良行为举止的动机及其后果的性质。注意个别特点,针对要解决的问题,有的放矢,符合需要,切中要害。然后再给以相应而又适当的惩罚,启发和触动学生的心灵。以诚相待,给学生酿造一个紧张而又宽松,公平,公正的受发氛围,一切惩罚都在尊重的前提下进行。否则学生的怨气就可能增长,逆反心理就可能产生,达不到教育的预期效果。
    犯错误的学生一方面存在逃脱的侥幸心理。一方面也有承担相应责任和惩罚的心理准备。只要惩罚公平,合理,适度,学生是能够也愿意接受,同时也能达到教育的目的。如果教育者对学生所犯错误坐视不管,或轻描淡写,或隔靴瘙痒,一方面会纵容学生的敌对心理,放纵自己的错误行为,失去明辨是非的能力。另一方面会淡化教育者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产生“天下乌鸦一般黑”的消极思维。人心都是向善的。我们在一定的条件,环境下给犯错误者点一盏明灯,何乐而不为呢!
    因爱而惩,因爱而罚。
    近年来,有关惩罚失度的报道层出不穷。分析其原因,一是社会舆论,教育管理目前极端地倡导“激励教育”,抑制“惩罚教育”对惩罚教育基本是否定的态度。二是缺少可行的法侓依据,难以掌握惩罚的尺度。三是学校片面地强调要鼓励,赞赏学生,片面地追求升学率,优生率,无形中加重了老师的心理负担。教师也是人,是社会的人,现实的人。在一定一的条件,环境下产生压抑和极度失衡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当然也不能排除那些极度变态的行为和心理)
    中国的教育理念不等同于西方的教育理念。西方人对教育的基本理念来源于宗教,认为学生是上帝的,父母只是监护人,没有权利打他。中国则认为,孩子是父母生的,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孩子不是天生就懂事的,他们的情感认知,身心健康,价值观都是在后天的教育实践中反复推演后形成的。在未正式进入社会之前,他们还是社会的“边际人”。我们对其过激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其实是一种没有用语言表达出来的爱。是用我们知道的道德观念去规范学生的行为。因为爱而罚,因为爱而惩。

      总之,惩罚是一把双刃剑,是一种很难掌握的,高超的教育技巧。作为老师我们在实施惩罚教育时,对学生一定要一视同人,一定要以身作则,一定要真爱伴行,一定要施行民主。
      其实,惩罚也是一种自然法则。生物界的该法则无处不在。
      关于人的惩罚的科学技术问题,我们可以参考西方的先进惩罚规则。例如1、任何对学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必须至少有两个老师共同执行与监督;2、立法规范教育惩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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